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妇委会,各镇街道妇联:
为进一步宣传广大城乡妇女在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建功立业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城乡妇女再建新功、再创新业。按照全国及省、市妇联相关部署,区妇联决定在全区开展“巾帼建新功, 喜迎十九大”宣传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巾帼文明岗”创建20周年为契机,宣传各行业系统的妇女群众在岗位上学习、在实践中成才、在奉献中历练的先进事迹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进一步团结动员各行各业妇女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17年7月-10月
三、活动内容
1、征集阶段(7月20日-7月30日):从近年来的各级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推荐事迹突出的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标兵或巾帼文明岗。
2、评选阶段(7月31日-8月10日):对推荐上报的典型案例进行筛选、评优,最终选择20-30个单位或个人进行宣传展示。
3、宣传阶段(8月10日-10月31日):将评选出的典型案例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或其他方式进行风采展示。
四、相关要求
1、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认真选择事迹突出,有影响力,带动作用明显的集体(个人)。原则上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进行申报,特别优秀的集体或个人可不受名额限制。
2、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形成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推荐的先进个人需报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生活照、工作照各2张;推荐的先进集体需报送反映事迹材料的有代表性的彩色照片3—5张,于7月26日前报区妇联。
东营市垦利区妇女联合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