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妇联  妇联动态  维权服务  综合信息  巾帼风采  女性天地  文献资料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维权服务>>维权服务>>正文
女性维权之---莫上“假离婚”的当
2014-07-10 16:02  

  首先要说明的是,法律上根本不存在“假离婚”一说,一旦两人的婚姻关系解除就不再是夫妻,即使继续共同生活也只能算是同居。

  分析众多的所谓“假离婚”案件,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合意,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获得某种利益或规避风险,当目的达到后双方自愿复婚。暂且不论他(她)们的目的是否合法或是否损害第三人利益,至少这种离婚和复婚均是双方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至少是符合婚姻法关于离婚和结婚的相关规定的,婚姻法没有规定两个人结婚或离婚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或国家利益什么的,所以这种情况不是本文要讲的重点,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重点是另一种,婚姻当事人一方编造某种谎言、以日后复婚为条件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一旦离婚成功则翻脸不认账。其实更准确的讲,这种“假离婚”应该叫离婚策划,受害人一方早就陷入了一场预谋已久的离婚策划中而不自知,当知道自己受骗后已后悔晚矣。

  有个案例比较有代表性,两年前,当事人张女士找到我,自述她与丈夫结婚十几年了,有一双儿女,两人虽是农民出身,但一直在外做生意,家里经济条件还不错,近一年多来,她发现丈夫有外遇,但丈夫明确表示不想离婚,并保证会断决与第三者的来往,但苦于第三者不断纠缠,且扬言如他们不离婚则会不择手段的伤害他们的孩子,于是她丈夫为了她和孩子们的安全,决定和她假离婚,拿离婚证给第三者看看,等把第三者安抚下了,他们再复婚,并表示离婚后他们还在一起生活,和以前一样。张女士虽有所怀疑但考虑到孩子的安全还是同意了。这位丈夫迅速找到一位相熟的法官,在法官办公室,丈夫说反正是假离婚,房子和车都是自己的名,干脆分给自己,其它的家具、家电分给张女士,孩子大的跟自己,小的跟张女士,并反复强调张女士和孩子还在家住,和以前一样。张女士想,反正是假的,只是骗骗第三者,怎么写都行,于是法官当即作出一份离婚调解书,并让双方签收,内容完全按照其丈夫的意思写的,但唯独张女士和孩子继续在家里住这条没有写上。离婚后的张女士跟没事人一样过她的日子,也的确和以前一样一家四口生活在一起,唯一不同的是第三者真的不再闹了。直到有一天,法院执行庭的法官找到她,要求她依据离婚调解书腾房时,她才恍然大悟,也是从那一天开始,她的丈夫公开与第三者在外同居了。

  不知道大家看过这个案例会有什么感想,我是觉得张女士很可怜,并不是可怜她的处境,而是可怜她的无知和懦弱,如果当时能想到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哪怕是找个亲朋好友商量一下,都不至于让自己落到如此地步。退一步讲,就是同意假离婚,那也要假戏真做,签离婚协议书时,也要把房产、车辆等财产写到自己名下,不至于最后让自己和孩子露宿街头。

  虽然在我们的努力下,中院受理了张女士的再审申请,但终因无法证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类似的案子有很多,受害一方并不仅限于女性,大部分人之所以上了“假离婚”的当,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过于自信,对自己,对配偶,对婚姻都极度自信。二是对法律的无知,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可见普法教育是多么重要。亲们,离婚不是儿戏,切莫轻信配偶的甜言蜜语,神马都是浮云,没事多学点法律,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是正事中的要事。

关闭窗口

www.b82.com官方网站  地址:请填入联系地址 技术支持:金佰科技

电话:请填入单位电话